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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志的百分制與等第制成績換算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18-03-30

1.     舊制換算表(適用105年8月前入學學生)

百分

等第

點數

百分

等第

點數

百分

等第

點數

100~80

A

4.0

79~70

B

3.0

69~60

C

2.0

59~50

D

1.0

49~0

F

0

舊制及格標準

 ■ 研究所:70分(B,點數3.0)

 ■ 大學部:60分(C,點數2.0)

 ■ 研究所成績69分或以下、大學部成績59分或以下之「必修課程」均須重修。

2.     新制換算表(適用105年8月後入學學生)

百分

等第

點數

百分

等第

點數

百分

等第

點數

100~90

A+

4.3

89~85

A

4.0

84~80

A-

3.7

79~77

B+

3.3

76~73

B

3.0

72~70

B-

2.7

69~67

C+

2.3

66~63

C

2.0

62~60

C-

1.7

59~50

D

1.0

49~0

F

0

新制及格標準

 ■ 研究所:B-,點數2.7(70分)

 ■ 大學部:C-,點數1.7(60分)

 ■ 研究所成績C+或以下、大學部成績D或F之「必修課程」均須重修。

3.     等第制中各等第的意義

A+

所有目標皆達成且超越期望

A

所有目標皆達成

A-

所有目標皆達成,但需要一些精進

B+

達成部分目標,且品質佳

B

達成部分目標,但品質普通

B-

達成部分目標,但有些缺失

C+

達成最低目標

C

達成最低目標,但有些缺失

C-

達成最低目標,但有較大缺失

D

未達成最低目標

F

所有目標皆未達成

4.     等第制成績換算GPA(學業成績平均點數),以新制換算表換算甲生成績為例

課程

學分數(A)

成績

(B)

點數

(C)

累計點數(A*C)

國文

4

A

4.0

16.0

英文

2

B+

3.3

6.6

微積分

3

B

3.0

9.0

合計

9

31.6

GPA = 累計點數 / 總學分數 = 31.6 / 9 = 3.51。

甲生的GPA即為3.51。

回成績等第制選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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