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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籍業務

●中文、英文成績單
●中文、英文在校證明
●校園卡補發
●辦理前應備資料
●辦理流程
●更改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
●更改通訊、戶籍、家長或監護人地址及電話
●申請時間:每學期第16週~18週
●前一學年度或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
●通過面試
●4+1 申請公告
●3+2 申請公告
●相關規章辦法查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