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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等第制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3-11-09

 

 

 

成績等第制的意涵

百分制與等第制的優缺點

明志的百分制與等第制成績換算

成績等第制的處理原則

成績等第制的處理重點

常見問題

下載:等第制成績換算百分制對照表

 

 

成績等第制的意涵

1. 績效區間

● 評量績效需先將績效區分為一定數量的「績效區間」(例如、優、良、甲…),評量學生學習績效亦然。

● 「百分制」將學生學習績效區分為100個區間,「等第制」大致區分為少於15個區間。

2. 等第制

● 高教評鑑中心大學評鑑強調「學生學習成效」

▲ 「等第制」(A、B、C…)被認為是較為容易執行學習成效導向教學之成績評量方式。

▲ 歐美、日本即普遍採用等第制,目前國內有台大、清大、東華、台科大等採用「等第制」。

● 台灣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採用優、甲、乙、丙、丁之等第制成績來呈現學習表現。

3. 等第評量意見(整理自各網站)

● 依據統計學理,成績計算超過15個刻度,意義就不大。

● 百分制的1、2分無法分辨學生是否達到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,78分跟79分的差別其實沒有意義。

● 希望學生不用反覆背誦、分分計較,而能多花一點時間看喜歡的書、做有興趣的事,老師打分數時,也容易控制差異性。

● 等第制是世界趨勢,目前國際上除了台灣及少數幾個國家還在用百分制,其他國家多採等第制。

● 學習包含考試與其它綜合表現,這些很難量化。平時仍以百分制給分,但成績單上的成績則用等第制代表綜合評量成績。

● 國內許多大學已實施等第制,執行沒有問題,轉校時有分數轉換系統。部分科目如討論、演講課等,甚至只有通過與否二個等第。

● 即使在升學競爭激烈的日本,成績評量用的也是「優、良、可、不可」四等第。

● 改制最好全國一致,否則各校的成績難以等化。

● 部分學院考慮改採等第制,但是要改得全校一起改,成績單要改、網路內容也要改,要有很多配套。

● 百分制在台灣行之有年,很多校外獎學金的申請都以分數作為評給標準。如果80分以上都是A的話,將不易分出名次高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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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分制與等第制的優缺點

百分制:優點 百分制:缺點
● 可以較細緻的區分學習成就
● 較易分出前三名
● 鼓勵同學追求更高分數
● 外部獎學金多採百分制
● 評量答案必須非常明確
● 容易對1、2分斤斤計較
● 不易衡量質化績效
● 不利於發展多元教學
● 不利於學生適性發展
等第制:優點 等第制:缺點
● 適合較質性的學習績效評量
● 適合發展多元評量機制
● 鼓勵學生適性發展
● 不必對1、2分計較高低
● 有利於推動國際化
● 各等第間的差距變大
● 前三名可能同分
● 教授可能不熟悉每一個學生
● 不易銜接外部獎學金

註、整理自各網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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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志的百分制與等第制成績換算

1. 舊制換算表(適用105年8月前入學學生)

百分 等第 點數 百分 等第 點數 百分 等第 點數
100~80 A 4 79~70 B 3 69~60 C 2
59~50 D 1 49~0 F 0      

舊制及格標準

● 研究所:70分(B,點數3.0)

● 大學部:60分(C,點數2.0)

● 研究所成績69分或以下、大學部成績59分或以下之「必修課程」均須重修。

 

2. 新制換算表(適用105年8月後入學學生)

百分 等第 點數 百分 等第 點數 百分 等第 點數
100~90 A+ 4.3 89~85 A 4 84~80 A- 3.7
79~77 B+ 3.3 76~73 B 3 72~70 B- 2.7
69~67 C+ 2.3 66~63 C 2 62~60 C- 1.7
59~50 D 1 49~0 F 0      

新制及格標準

● 研究所:B-,點數2.7(70分)

● 大學部:C-,點數1.7(60分)

● 研究所成績C+或以下、大學部成績D或F之「必修課程」均須重修。

 

3. 等第制中各等第的意義

A+ 所有目標皆達成且超越期望 A 所有目標皆達成 A- 所有目標皆達成,但需要一些精進
B+ 達成部分目標,且品質佳 B 達成部分目標,但品質普通 B- 達成部分目標,但有些缺失
C+ 達成最低目標 C 達成最低目標,但有些缺失 C- 達成最低目標,但有較大缺失
D 未達成最低目標 F 所有目標皆未達成

 

4. 等第制成績換算GPA(學業成績平均點數),以新制換算表換算甲生成績為例

課程 學分數(A) 成績(B) 點數(C) 累計點數(A*C)
國文 4 A 4 16
英文 2 B+ 3.3 6.6
微積分 3 B 3 9
合計 9 31.6

GPA = 累計點數 / 總學分數 = 31.6 / 9 = 3.51。

甲生的GPA即為3.5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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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等第制的處理原則

處理原則

補充說明

舊制生成績依目前「百分制」處理

舊制生的成績不可以輸入「等第制」成績。

● 「等第制」成績無法正確換算為「百分制」成績,例如、成績若為F,系統無法判斷應轉換為0~49間的任何分數。

● 舊制生成績單上若有「等第制」方式,將無法正確計算「百分制」總平均。

新制生成績改依「等第制」處理

新制生不提供「百分制」成績單,教師請勿公布「百分制」課程學期成績。

● 「等第制」與「百分制」成績計算方式不同,可能發生名次對調的狀況。例如:

▲ 甲生:79 + 79 = 158,換算等第制為B+、B+。

▲ 乙生:77 + 80 = 157,換算等第制為B+、A-。

成績單上的既有成績記錄不予改變

● 基於保持真實記錄的原則,且符合一般大學處理方式,成績單上既有成績紀錄不變。

● 舊制生復學後就讀新制班,復學後成績採「等第制」與新制班排名。

● 計算畢業排名時,復學前成績須依新制換算表轉換為「等第制」與新制班排名

校外課程可轉入學分,但成績不計入平均/排名

外校成績「等第制」與「百分制」均有,且標準不一,為免換算困擾,且符合一般大學處理方式,故承認外校學分,成績欄則以文字註記(例如、「P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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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等第制的處理重點

 

處理事項原則

舊制生成績依「百分制」

新制生成績採「等第制」

成績單上的既有成績記錄不予改變

校外課程可轉入學分,但成績不計入平均/排名

1

適用範圍

105.08前入學新生(含工設系二技生)、105學年就讀大二之轉學生、畢業校友。

105.08後入學新生及選讀本校課程之外校生、106學年起就讀大二之轉學生。

2

適用成績項目

通識、共同、國防教育、體育、院系、學程等課程、學位論文及操性。

除操行成績外的左列所有項目。

註:操行仍為百分制

3

及格標準

●研究所:70分

●大學部:60分

註:研究所成績69分或以下、大學部59分或以下之「必修課程」均須重修。

●研究所:B-

●大學部:C-

註:研究所成績C+或以下、大學部D或F之「必修課程」均須重修。

4

中文成績單

百分制

等第制

註:無百分制成績單

5

英文成績單

等第制

(依舊制換算表)

等第制

6

舊制生復學就讀新制班

● 復學後為新制生,成績採等第制,以與新制班排名。

● 計算畢業排名時,復學前成績須依新制換算表換算為等第制後與新制班排名。

復學前成績單記錄不變(仍為百分制)

7

新舊制生同班上課

系統會提醒輸入「百分制」成績。

系統會提醒輸入「等第制」成績。

8

教師輸入期中成績

百分制

等第制

註:若輸入百分制,系統會依新制換算表自動換算為等第制。

9

教師輸入期末成績

10

成績輸入提醒方式

系統輸入畫面會針對每位舊制學生,在其成績欄提醒輸入「百分制」成績。

系統輸入畫面會針對每位新制學生,在其成績欄提醒輸入「等第制」成績。

11

教師公布期中成績

請公布系統列印的成績表。

請公布系統列印的成績表(等第制)。
註、請勿公布百分制試算表。

12

教師公布期末成績

13

教師公布作業、小考等成績

教師可公布作業、小考等成績。

教師可公布作業、小考等成績,百分制或等第制均可。

14

外校成績轉入

● 申請抵免或替換

● 成績及格序:

1. 他校及格標準

2. 本校舊制標準

● 申請抵免或替換

● 成績及格序:

1. 他校及格標準

2. 本校舊制標準

如、退學生轉回本校、外校生轉入本校、本校學生經雙聯、交換、校際選課等方式取得他校成績等。

15

本校成績轉出

● 中文成績單不變。

● 英文成績單為「等第制」(依舊制換算表)。

● 中英文成績單均為「等第制」。

● 提供新制換算表。

● 無百分制成績單。

如、本校學生轉學他校、外校生經雙聯、交換、校際選課等方式取得本校成績等。

16

申請外部獎學金

依現行機制申請成績單。

● 需要學年、歷年或畢業百分制成績總平均。

● 依「等第制GPA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」換算。

17

排名相同處理原則

流用原則:

由較低名次名額流用至較高名次,例如,二位學生同為全班最高分,流用第二名名額,流用後二生同為第一名、無第二名。

依權重、流用原則序

一、權重原則

1. 學分數較多者排名在前。

2.  操行成績較高者排名在前。

二、流用原則,如左。

18

學業成績進步獎

● 一等獎:進步10分。
● 二等獎:進步8分。
● 三等獎:進步5分。

● 一等獎:進步三階等第或以上,如、C–進至B–。

● 二等獎:進步二階等第,如、C–進至C+。

● 三等獎:間距太小,取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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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1. 適用對象是誰?

● 舊制生採「百分制」:105年8月前各學制入學新生(含工設系二技生)、105學年就讀大二之轉學生、畢業校友;

● 新制生採「等第制」:105年8月後各學制入學新生及選讀本校課程之外校生、106學年起就讀大二之轉學生。

2. 舊制生權益是否受到影響?

● 「等第制」成績僅適用於新制生與復學就讀新制班的舊制生。

● 一般舊制生成績一律依照舊制(即「百分制」)處理,權益不受影響。

3. 那些成績會採用等第制?

● 舊制生各項成績,含所有課程、學位論文、操性等,仍採「百分制」。

● 新制生的所有課程、學位論文等均改採「等第制」成績,惟操性成績仍採「百分制」。

4. 操行成績是否採用「等第制」成績?

● 無論舊制生或新制生,本校操行成績仍採用「百分制」成績。

5. 及格與重修的定義?

● 舊制生及格標準,研究所成績及格標準為70分,大學部成績及格標準為60分。

● 舊制生研究所成績69分或以下、大學部成績59分或以下之「必修課程」均須重修。

● 新制生及格標準,研究所成績及格標準為B–,大學部成績及格標準為C–。

● 新制生研究所成績C+或以下、大學部成績D或F之「必修課程」均須重修。

6. 教師如何輸入期中或期末成績?

● 期中成績與期末成績的輸入機制相同。

● 成績系統輸入畫面會依據每位學生的身分(舊制生或新制生),在其成績欄提醒教師應輸入「百分制」或「等第制」成績。

● 新制生請輸入「等第制」成績,若輸入「百分制」成績,系統會依新制換算表自動換算及呈現為「等第制」。

● 舊制生只能輸入「百分制」成績,系統不接受舊制生成績為等第制。

7. 外校學生選修本校課程如何輸入期中或期末成績?

● 105年8月起外校學生選修本校課程視為「新制生」,成績處理比照「新制生」。

8. 教師如何公布期中或期末成績?

● 期中成績與期末成績的公布方式相同。

● 新舊制生均請公布輸入後系統列印的成績表,請勿公布新制生百分制試算成績。

9. 教師如何公布小考或作業等成績?

● 教師可公布學生小考、作業等成績,百分制成績或等第制成績均可。

10. 如何處理「舊制生復學就讀新制班」的成績轉換?

● 復學前成績單記錄不變,復學後成績採「等第制」,以便與新制班依「等第制」成績排名。

● 畢業成績排名的計算過程中,仍須依新制換算表將復學前成績轉換為「等第制」成績,以便與新制班依計算畢業成績排名。

11. 如何處理「新、舊制生同班上課」的成績轉換,例如、「新、舊制生修讀通識課程」、「舊制生重修」、「舊制生修讀新制班課程」或「新制生修讀舊制班課程」等?

● 舊制生復學就讀新制班後視為新制生。

● 新、舊制生同班上課時,系統會依學生身分提醒教師應輸入「百分制」或「等第制」成績。

12. 如何處理「轉系生」的成績轉換?

● 本校無「降轉」機制,舊制生轉系後仍屬舊制班,新制生轉系後仍屬新制班,不需成績換算。但因轉系生既有成績記錄不予改變,在處理畢業資格審查時,仍須依據轉系後就讀新系的畢業條件審查畢業資格。

13. 如何處理「外校學生轉學至本校就讀」的成績轉換?

● 學生身分依轉入班級而定,105學年轉入學生為舊制生,106學年起轉入學生為新制生。

● 校外成績可申請辦理採計學分,但成績不計入學期平均/排名、畢業總平均/排名。成績及格標準依序為:1.他校及格標準、2.本校及格標準(舊制生依舊制、新制生依新制)。

14. 如何處理「本校退學學生轉學回到本校就讀」的成績轉換?

● 比照「外校學生轉學至本校就讀」的成績轉換方式處理。

● 學生身分依轉入班級而定,105學年轉入學生為舊制生,106學年起轉入學生為新制生。

● 退學前的本外成績(舊制生依舊制、新制生依新制)可申請辦理採計學分,但成績不計入學期平均/排名、畢業總平均/排名。

15. 如何處理「本校學生修讀外校課程成績轉入」的成績轉換,例如、本校學生申請轉入經由「雙聯學制」、「交換生」、「校際選課」等方式取得的外校成績?

● 校外成績可申請辦理採計學分,但成績不計入學期平均/排名、畢業總平均/排名。成績及格標準依序為:1.他校及格標準、2.本校及格標準(舊制生依舊制、新制生依新制)。

16. 如何處理「本校學生轉學至他校就讀」的成績轉換?

● 教務處提供成績單(舊制生依舊制、新制生依新制),新制生不提供「百分制」成績單,但可提供相關換算表。

17. 如何處理「外校學生修讀本校課程成績轉出」的成績轉換,例如、他校學生申請轉出經由「雙聯學制」、「交換生」、「校際選課」等方式取得的本校成績?

● 105年8月後上述狀況的外校生均視為新制生,教務處提供「等第制」成績單及相關換算表,不提供「百分制」成績單。

18. 有些「校外獎學金」需要本校學期、學年成、歷年或畢業總平均的「百分制」成績,如何處理?

● 舊制生依現行機制,直接申請成績單。新制生則依據等第制GPA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換算總平均的「百分制」成績。

19. 未修改完備為等第制之法規,應如何處理?

● 依前述四項處理原則與相關換算表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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