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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評量實施說明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3-11-16

【教學評量實施說明】

為瞭解學生學習效果並提升教師教學成效,本校除特殊課程(大學之道、設計思考、分授課程、演講式課程、專題相關課程、工讀實務實習相關課程、工讀自學英文及工設系與視傳系合授課程)排除外,所有專兼任教師擔任之每一任教科目均應接受評量。

教學評量於每學期期末考前三週開始實施,結束填答時間為期末考週開始的前一天,進行線上問卷評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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