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明志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須知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5-05



一、畢業生離校前,應至學生資訊查詢系統「離校手續系統」查詢各項手續是否已完成,確認已完成後方得領取畢業證書;若尚有未完成之項目,請務必於領取畢業證書前二日內完成。
查詢網址:https://portal.mcut.edu.tw,應用程式→學生資訊查詢系統→離校手續未辦理項目

二、領取畢業證書方式:

  1. 自取:

(1) 學士:

  • 05月29日(五)學期結束,07月01日(三)領取。
  • 09月03日(四)隨大三課程結束,09月15日(二)領取。

(2) 博、碩士須於7月31日(五)前完成口試,領取時間分為以下時段:

1.論文格式送
圖書館審核

2.論文上傳臺灣博碩士
論文知識加值系統

3.完成離校
繳交手續

畢業證書發放
(教務處)

0707()

0714()

0721()

0728()

0811()

0825()

0908()

0915()

 

  • 領取時間:上午08:00至12:00,下午13:00至17:00。
  • 攜帶證件:悠遊卡學生證(驗畢發還;若己遺失,勿須補發,領取時告知承辦同仁)。
  • 領取地點:教學大樓三樓註冊組。
  1. 委託:無法親自至校簽領者,請填妥委託書,將委託書及悠遊卡學生證交由受託人代領。
  1. 郵寄:請於離宿前完成離校程序,依領取畢業證書日期前備齊下列資料,繳交至註冊組。

(1)悠遊卡學生證(驗畢發還)。
(2)自備A4信封袋,並於信封上填寫寄送地址、姓名、電話、班級、學號。
(3)貼足雙掛號郵資(59元)。
(4)填寫學位證書郵寄委託書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