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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「期中停修」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11-07

 

【說明】

從制度面視之,期中停修為補救性措施而非常規程序;是學生於加退選結束後,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繼續修課時所採取的補救措施,是以最終的手段積極地維護學生的受教權。完成期中停修申請後,會於歷年成績單上註記該科目「停修」,而這樣的停修紀錄會跟隨同學一輩子,因此在正式申請期中停修之前,同學應先和授課教師及導師討論,先尋求其他因應方式。

 

【適用範圍】

每學期申請停修科目以2科為限只限於選修課,惟停修後之總學分數不得少於當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;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。

 

【受理時間】

每學期辦理停修期間以學期第10-11週為原則,四技三年級上學期以學期第8-9週為原則,詳細受理日期訂於學校當學年行事曆(點選查詢)。

 

【申請流程】

步驟1:線上申請 (請至教務系統 http://academic.mcut.edu.tw/AAS/AdminIndex.aspx 申請)

步驟2:申請截止日後以核簽流程送出審核

步驟3:課務組資料審核完成後期中停修申請名單通知授課教師。

步驟4:學生可自行於學生資訊查詢系統中查詢結果。

 

【補充說明】

1.申請流程:學生授課教師系主任/召集人教務處,停修後選課人數低於開課人數之課程應加簽至教務長核准。

2.期中停修審核結果將於申請截止日後二週,學生自行於學生資訊查詢系統中查詢結果。

3.期中停修審核結果公告前,同學仍需照常上課,請授課教師留意

4.期中停修審核結果將以電子檔方式傳給任課教師留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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