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-放榜與報到作業
【放榜與正備取報到重要時間表】
日期 |
項目 |
110年4月23日 (五)10:00 起 |
公告正(備)取生名單 正備取查詢(請點選) |
110年5月2日 (日)23:59 止 |
正取生報到截止日期 |
110年5月3日(一)14:00 起 | 110年5月21日(五)12:00 止 |
備取生報到/第1階段 *以電話、手機簡訊等方式按備取順位依序通知 |
110年5月21日 (五)13:00 起 | 110年5月24日 (一)17:00止 |
備取生報到/第2階段(共七梯次,查詢梯次時間) ★備取遞補查詢(請點選)-每梯次更新 ★上傳備取報到意願書(已結束) |
※正備取生報到期間,請申請生務必保持手機訊號暢通,留意來電及簡訊通知。
※已完成報到名單:請點選
【正/備取生公告】
公告日期:110年4月23日(五);上午10:00起開放網路查詢(請點選)。
下載表單:
正取生報到同意書(PDF) |
正取生報到同意書(ODT) |
備取生報到同意書(PDF) |
備取生報到同意書(ODT) |
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(PDF) 辦理聲明放棄後,不得再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校系(組)、學程之錄取報到資格 |
【正/備取生報到須知】
一、報到期限:
正取生:自放榜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2日(日)23:59止。
※正取生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,即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,責任由申請生自負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,其缺額本校將逕行辦理備取生遞補,正取生不得異議。
備取生:
查詢備取生遞補名單:https://info.mcut.edu.tw/score/mcutexamlist2.aspx
第一階段:110年5月3日(一)14:00起,至110年5月21日(五)12:00止。
第二階段:110年5月21日(五)14:00起,至110年5月24日(一)17:00止,共分7梯次全國統一辦理。備取生應依下表各梯次時間,至本校招生試務網頁查詢備取生遞補名單並完成報到手續。未利用網路查詢而致遞補權益受損,概由考生負責。
梯次 |
日期 |
公告名單時間暨報到時間 |
第1梯次 |
110年5月21日(星期五) |
13:00~17:00 |
第2梯次 |
110年5月22日(星期六) |
08:00~12:00 |
第3梯次 |
110年5月22日(星期六) |
13:00~17:00 |
第4梯次 |
110年5月23日(星期日) |
08:00~12:00 |
第5梯次 |
110年5月23日(星期日) |
13:00~17:00 |
第6梯次 |
110年5月24日(星期一) |
08:00~12:00 |
第7梯次 |
110年5月24日(星期一) |
13:00~17:00 |
※備取生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,即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,責任由申請生自負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,其缺額本校將逕行辦理遞補作業,申請生不得異議。
※再次提醒,報到期間,請申請生務必保持手機訊號暢通,留意來電及簡訊,或Email通知,以免錯失重要訊息。
二、報到方式採線上作業。申請生於報到期限內,將「正/備取生報到(就讀)意願切結書」經申請生及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後,上傳或傳真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,並於上班時間以電話確認已收到上傳或傳真後,再將正本寄回本校註冊組。
上傳網址:https://info.mcut.edu.tw/score/mcutexamlist.aspx
傳真電話:02-29084511
洽詢電話:02-29089899,分機4202、4203、4205(教務處註冊組)
※假日或平日17:00後完成線上報到者,請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。
【已完成報到注意事項】
一、已完成報到名單:請點選
二、已完成報到申請生,請於110年6月25日(五)前將畢業證書正本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本校註冊組。
郵寄地址:24301新北巿泰山區工專路84號 明志科技大學教務處註冊組
郵寄封面註明:申請入學、報到系別、姓名
連絡電話:02-29089899,分機4202、4203、4205
【同時錄取其他學校】
一、申請生同時獲得本校錄取以及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分發錄取時,如確定選擇於本校報到就讀,請依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「壹、總則」十三之規定,於110年5月24日21:00前至大學甄選委員會網站(https://www.cac.edu.tw/apply110/abandon.php )辦理放棄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入學資格作業,並將「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確認表」以Email或傳真方式寄送至本校註冊組。
Email 寄送信箱:linhsinti@mail.mcut.edu.tw
傳真號碼:(02) 2908-4511
二、申請生如已先至另一科技校院系(組)、學程完成報到者,須於報到截止時間內先向已報到之校系(組)、學程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(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),方能向本校辦理報到。未辦理聲明放棄者,不得辦理遞補報到。
三、辦理聲明放棄後,不得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校系(組)之錄取報到資格。
四、每一位申請生僅能在1校系(組)報到,故如有同時錄取的狀況時,請務必審慎考慮選擇就讀學校,並盡速向其他錄取學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放棄作業。